新北市交通局首創路邊停車App自助計費「以分計費」,有助於提升周轉率,且無需再開立紙本繳費單,省時又環保 。(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交通局為提升路邊停車周轉率,首創路邊停車App自助計費「以分計費」,自107年12月6日起民眾可於中、永和地區路邊收費停車格,利用App自行啟計、結束停車費,以分計費,停幾分付幾分。
交通局長王聲威指出,以「分鐘」計收停車費的方式,有助於提升周轉率,此外,使用App自助計費的車輛,開單員無需再開立紙本繳費單,停車離開結束計費時即完成付款,省時又環保。
交通局表示,目前路邊停車收費方式是以人工開單,每半小時為單位計收停車費,民眾因為半小時停車費,可能會產生停車延後駛離的情形。另民眾於路邊停車後再持停車單繳費,經常發生遺失繳費單或忘記繳費,進而被加收工本費或產生罰單。
交通局說,為了解決上述的問題與困擾,與宏碁智通公司及易停網公司合作,推出「路邊停車App自助計費」新服務,民眾使用「停車大聲公App」或「易停網App」自助計費,自己開單自己繳費,以分計費。
App自助計費以「分鐘」為計費單位,費率由現行收費路段公告費率(每半小時收費)換算分鐘後計算,未滿1元以1元計收(例如原本費率為每半小時15元的路段,停車1分鐘為0.5元)。
民眾於車輛停妥後開啟App自助計費功能GPS即可自動定位停車路段,只要點選格號或停車格,確認收費資訊後,即能啟動計費,離開時結束計費,App將自動計費並由預設繳費方式自動完成扣款,結算繳費一次完成。
交通局強調,手機下載App須綁定車號、信用卡或其他付款資料,完成註冊程序,始可自助計費;計費時間將以App顯示時間為主,而非個人手機時間;民眾App自助計費後請務必於停車離開時結束計費,如忘記停止計時,App將推播訊息提醒結束計時。
目前機車、大型車(含客、貨車)不適用,享有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及電動車停車優惠之車輛暫不提供App自助計費。初期以中、永和地區之全部路邊收費停車格為試辦區域,不使用自助計費者仍可停車,並由交通局依原來方式開單收費;後續視成效再評估擴大實施至全市路邊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