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廠偷排廢水 屏縣環保局查獲重罰
屏東縣環保局再查獲工廠偷排廢水案。環保局於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內埔工業區內有自不明涵管偷排放廢水造成大排水溝污染情形,經環保局立即派員至現場稽查並往上游逐一查核,查獲污染元兇為一家食品製造業,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予以嚴處,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重罰。
環保局派員巡視內埔工業區內大排水溝,確實發現有灰白色廢水自不明涵管排放造成污染情形,稽查人員即穿著青蛙裝親自下去大排中勘察,並再往上游巡視至工業區服務中心逕流水口處發現有廢水排放,又逐一巡視工業區內可能污染源,發現有一食品製造業正將廢水由未經核准之放流口排放至公共水體,造成河川污染,稽查人員立即採集水樣比對查證後確認為其所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環保局將依法處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緩。
環保局長魯臺營表示,104年修正後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上限大幅提高,尤其對於故意繞流排放、稀釋排放廢污水或放流水嚴重超標等違規行為皆加重處罰,罰款上限從6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環保局不定時規畫有稽查行動,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重罰。民眾若發現偷排污染行為,亦請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電話0800-066666或7351928檢舉,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縣內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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