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完成第2波廚餘養豬戶逐場輔導 未改善者12/3全面開罰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11-26 17:46

嘉義縣完成第2波廚餘養豬戶逐場輔導,未改善者12月3日全面開罰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升溫,截至107年11月22日止已有19個省/區共76個案例發生,並有持續擴散趨勢,為避免非洲豬瘟病毒隨廚餘傳播,縣府已於11月21日完成本縣廚餘養豬戶第2次逐場聯合輔導工作,要求落實廚餘高溫蒸煮,蒸煮過程應注意攪拌,並維持中心溫度90℃以上至少1個小時以上,始可餵養豬隻外,經勸導已有16戶停止收受廚餘並改以飼料餵養豬隻。

截至107年11月21日,縣府與各鄉鎮市公所完成本縣廚餘養豬戶第2次逐場聯合輔導工作,經查轄內廚餘養豬戶計60戶,5戶停養,16戶改為飼料飼養,1戶為雲林所轄,實際廚餘養豬戶為38場。

家畜所表示,12月3日起將再會同相關單位辦理本縣利用廚餘養豬場聯合稽查工作,請各牧場務必改善缺失,如屆時仍未改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進行裁罰,違規最高開罰300萬。

家畜所呼籲各養豬場務必加強人車管制與消毒,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動物健康情形,如有出現食慾異常、皮膚發紺、嘔吐、下血痢或死亡率異常增加時,應立即通報牧場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處理,並配合執行必要採樣監測及防治作為。未依規定通報疫情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5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撲殺之動物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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