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加嚴標準管制生煤 興達電廠秋冬實際減煤達三成

記者何沛霖/高雄報導 2018-11-08 18:59

環保局利用標準氣體查核工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圖/記者何沛霖攝)

高雄市環保局為減緩秋冬季節的空氣污染影響,在燃煤電廠的生煤使用上,採取了降載減排、許可管制、加嚴標準等多管齊下的應變措施。以興達電廠為例,於107年辦理燃煤機組許可展延時,便直接刪減於秋冬季節之燃煤實際用量,減幅達105年實際用量的3成。

環保局表示,在審核興達電廠1號及2號燃煤機組操作許可時,是依該二機組105年10月至106年3月秋冬季節生煤實際使用量1,492,711公噸為基準,未來1年(107年12月至108年11月)秋冬季節生煤使用量直接刪減447,813公噸的生煤量,減量幅度至少達3成。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高雄市對於生煤的管制,是採取比訂定自治條例更快速、更直接的「地方加嚴標準」及許可管制方式來辦理,包括107年7月1日實施的「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高雄市共列管達2,282座燃燒設備,以及日前已再修訂「高雄市電力設施排放標準(草案)」,以三年為期分二階段再加嚴,屆時所有電廠的空污排放濃度將下修至現行加嚴標準的50%以下,依汽力機組燃燒生煤的排放濃度,硫氧化物將自60ppm下降到25ppm,氮氧化物將將從70ppm下降到30ppm,將使得無法達成的發電廠需改用其它燃料甚至汰舊換新才能達標,屆時相關電廠將無法符合新的排放標準需改變所使用燃料,預估可將再減少253萬公噸的生煤使用量。

高雄市電力設施排放標準(草案)的法制程序已在進行中,預計每年將可再減少硫氧化物2,807公噸、氮氧化物4,769公噸。另外台電興達電廠燃煤ㄧ、二號機組預計於民國112年汰換,環保局後續仍將要求興達電廠提早進行汰換,否則不排除持續要求降低生煤使用量。

高雄市已訂定全國最嚴格的地方加嚴標準,包括燃燒設備加嚴標準、電力業加嚴標準、石化業管線洩漏加嚴標準、水泥業加嚴標準等。蔡局長表示,希望透過多管齊下的管制策略,落實對各項產業的減排要求,來達到改善空氣品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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