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檢339家業者違法 91家未給付加班費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10-15 18:04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5日公布今年第5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計有339家業者。其中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91家;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計有64家;至於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49家。

此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按月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者有3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64家。違反性工法部分,則有8家。

勞工局指出,本次違反勞基法被處罰鍰金額最高的業者為機械設備製造業的信鍇實業(股)公司,有使勞工單月加班達70小時、未給付勞工加班費及未於約定期日給付薪資,遭處罰鍰60萬元;其次為金融業的花旗商業銀行(股)公司,因未給付勞工加班費,遭處罰40萬元。

金融業的花旗商業銀行(股)公司,因未給付勞工加班費,遭勞檢處開罰40萬元 。(圖/勞工局提供)

金融業的花旗商業銀行(股)公司,因未給付勞工加班費,遭勞檢處開罰40萬元 。(圖/勞工局提供)



 

另外,水泥業的亞東預拌混凝土(股)公司及金屬製造業的精浚科技(股)公司,分別有使勞工單月加班達152及157小時,各遭處罰鍰30萬元。至於性工法部分,以雇主拒絕育嬰留職停薪勞工復職最多,計有6家事業單位違反,共計處罰14萬元。

勞工局說,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未來將按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

勞工局強調,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10萬元起算;如該事業單位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加重處罰百分之二十後,第1次違規的裁罰金額將至少從12萬元起算,呼籲雇主莫存僥倖,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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