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內酒駕5次 老農對女警發誓下次不敢了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8-09-13 00:23

老農10年內酒駕5次 女警勸導發誓不再酒駕。林重鎣攝

霧峰區一名阮姓男子於十一日晚間10點左右,在大里區朋友家飲酒完畢,心想很晚警察應該不會抓酒駕,就心存僥倖獨自騎乘機車返回霧峰區住處,不料行經霧峰區吉峰東路時,不勝酒力自摔倒臥於路旁,經熱心民眾報案後,霧峰分局吉峰所員警及消防隊立即趕往現場查看現場狀況,到場後阮民坦承有飲酒駕車,身體狀況良好只有皮肉傷,堅決不願就醫,與消防隊簽下切結不就醫後,員警即對其酒測,酒測值高達0.92mg/L,顯超過標準值,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帶返所偵辦。

回到派出所後經員警一查,該民不但駕照早已因酒駕被吊銷,且10年內被查獲酒駕共有5次,員警不驚嘆息,酒駕被抓這多次,怎麼還會繼續酒駕呢?員警則接續開立紅單及完成筆錄程序,正當準備移送到偵查隊時,阮民表示胸口疼痛,有點呼吸困難,此時處理員警具有敏感度並以人身安全為考量,二話不說火速駕巡邏車載其至鄰近的霧峰澄清醫院就診。

經醫師檢查後發現其鎖骨及肋骨6根閉鎖性骨折且有氣血胸情形,情況危急,先行施行緊急胸管放置術後轉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繼續治療,由於阮民為酒駕現行犯,必須由員警於醫院戒護,案發至今已耗費眾多警力前往戒護,經戒護女警勸導阮民,其對女警發誓說:「再也不酒後駕車了」,要在這邊受到員警戒護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並坦承自己酒駕可能危及到他人安全也造成自己受傷嚴重,這次真的是嚇到了,下次不敢再酒駕了。

霧峰分局一再呼籲全體汽、機車駕駛人應重視法令,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同時全力配合各項宣導政策,希望民眾確實戒除勸酒習慣,落實「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亦請業者應提供飲酒顧客必要之交通服務(如代叫計程車),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珍惜自己的生命,更關懷他人的安全,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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