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9/4前受理申請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2018-08-30 10:21

北港公所呼籲農民,災害救助申請期間為107年8月26日起至9月4日止,申請人務必依實際狀況提出申請。

0823熱帶低壓水災帶來嚴重農業損失,為體恤農民農業天然災害的損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雲林縣為辦理本次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之一。本次災害救助申請期間為107年8月26日起至9月4日止,北港鎮公所考量部分農友可能因年邁、傷病或肢體障礙無法外出,為減輕民眾路途奔波之負擔,北港鎮公所除於公所辦公室受理民眾申請案件,並前往鎮內各里活動中心,受理農民災害申報。

鎮長張勝智表示,請農友於上開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及時提出申請,如對申請要件或應準備文件有任何疑問者,得逕洽本公所,另呼籲申請人不可利用他人農業災害移花接木方式申請,亦不可存有僥倖心態以少報多,若經發現將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請各申請人務必依實際狀況提出申請。

北港公所呼籲農民,災害救助申請期間為107年8月26日起至9月4日止,申請人務必依實際狀況提出申請。

北港公所呼籲農民,災害救助申請期間為107年8月26日起至9月4日止,申請人務必依實際狀況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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