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被認定違規兼職 監院通過糾正台大、教育部
監察院教文委員會今(16)日審查台大遴選案,認定管中閔兼任台哥大審技委員及薪酬委員的部分違規,通過了對台大及教育部的糾正案。
監察委員高涌誠、張武修調查台大校長遴選案,強調非針對個人,也不是針對教育部,而是就體制、制度進行調查,並提出問題和檢討,希望往後大學校長的遴選能更加安定,依法進行。
據了解,調查報告認為教育部與台大在進行校長遴選時,對所有候選人資格未充分調查並揭露完整資訊,導致遴選委員會審查時,未了解各校長候選人的完整資訊。
調查報告也認為,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部分,認為是在書面申請獲核准後才兼職,但兼任台哥大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則是違規在先。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原則」相關規定。主查監委下午3點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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