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錢卻又添油香錢 怪賊遭警方視破逮捕

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 2015-06-01 08:40


斗南派出所調閱監視器追查機車置物箱竊案時,鎖定一名騎腳踏車後有置物盒的關姓謝嫌,但關嫌卻從皮包提出總額1萬7千元的添油香收據,強調有錢捐給宮廟又怎會偷錢呢?不過皮包裡的一張發票,卻經被害人指認而難逃法網,犯嫌雖矢口否認,但仍經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圖說:斗南置物箱關姓竊嫌雖提出添油香錢收據強調未犯案,但仍經員警蒐集證據將其函送法辦。(記者簡勇鵬攝)

上月12日傍晚,一名婦人騎機車前往縣立斗南田徑場運動,而後發現置物箱裡的皮包不翼而飛,於是報案後由斗南派出所員警調閱田徑場監視器,鎖定一名騎腳踏車後方裝設有置物箱的男子涉嫌,於是循線插出住西螺鎮的關姓男子,於是展開追緝,昨日下午5時許,被眼尖的斗南派出所警員曾耀慶,一眼認出涉案的關姓男子在一家便利商店內,遂上前請回派出所說明。

關嫌在警所內一在否認犯案,反從皮夾裡顯露3千多元現金和三張面額1千、6千和1萬元共1萬7千元的宮廟添油香錢收據,強調自己都在做善事,不可能偷錢;不過員警提出所蒐集的案發監視器畫面,影像中的騎腳踏車置物箱和犯嫌的體型等特徵,和犯嫌幾乎都一模一樣,但關男仍堅決矢口否認。

後經警方通知莊姓被害人到所指認,一眼即認出關男腳踏車後方很特別的黑色置物盒,同時指認關嫌置物盒內的一張大賣場發票,正是莊婦所失竊,遂由警方向大賣場查詢,查證該張發票上所註記的消費會員就是莊姓婦人,但關嫌仍狡辯識是撿來的;不過因證據確鑿且由被害人指證歷歷,縱使關男堅持否認,但仍經警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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