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環境保護局28日針對即將到期的六輕廠區二張生煤使用及操作許可證舉辦審查諮詢會,邀請四位委員進行審查,審查委員認為業者提供之資料,缺乏細懸浮微粒(PM2.5)、二氧化碳、重金屬及戴奧辛等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推估,決議請業者補充完整資料後再行審查。
環保局表示,審查委員會認為六輕台塑石化麥寮一廠及麥寮汽電所提送的申請文件中,並無細懸浮微粒(PM2.5)、二氧化碳、重金屬及戴奧辛等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推估、空氣品質不良日的具體改善措施,也缺少未來禁燒生煤後的因應計畫等資料,因此委員會一致決議應補充完整資料後再行審查。
環保局並強調,「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已經議會三讀審議通過,將依程序近期內公布實施,現行許可證的申請案,將從嚴審查,並依公布自制條例內容,最多同意展延2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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