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逃亡大陸十年 想念親人決定返台投案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8-08-06 06:50

黃姓男子逃亡十年(背對者)。林重鎣攝

因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遭通緝的黃姓男子,10年前為躲避刑期、 潛逃大陸,過著東躲西藏的日子,也與家人分隔兩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員警得知黃男情況,跨海策動, 終於讓黃男接受警方曉以大義及家屬親情勸說返台投案,他與雙親、 妻兒在警局內相見,忍不住相擁痛哭。

警方指出,黃男(49歲)97年因違反犯罪組織條例, 遭法院判刑有期徒刑3年半,並須強制工作3年,他擔心入監服刑, 在執行前潛逃至大陸躲避法律制裁,雖在朋友的工廠內工作、 賺取金錢,但因擔心被公安發現,每天過著東躲西藏、 提心吊膽的日子。

警方表示,黃男潛逃至大陸時,他最小的孩子年僅3歲, 黃妻每年帶小孩至大陸探視丈夫,但他父母因年紀大且身體不好, 母子10年未見,他也因無法照顧雙親而感到遺憾, 日夜掛念在台的父母、妻兒。

霧峰警方了解黃男情況,透過管道聯繫上黃男, 並經其友人協助勸說,經過近半年策動,黃男終於決定返台投案, 由霧峰警方協助返臺投案事宜, 四日下午他已從大陸搭機返回臺中國際機場, 由霧峰分局偵查隊幹員解送至警局,焦急等待的黃母見到兒子, 忍不住眼眶泛紅,母子更抱頭痛哭。警方依法將黃男送辦, 檢方偵訊後發監服刑,家屬也期盼他能坦然面對刑責, 出獄後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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