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暖英議員
台中市龍井與梧棲區公所,發生未編列預算卻購買了不得編列的自行車項目,經議員質詢台中市審計處發函糾正要求剔除、減列相關費用,但市府沒回應並讓犯錯區長劉俊信升等,朱暖英議員批評審計處消極不作為,稽核糾正的功能,等同於被市府所閹割。
市議員朱暖英指出,現在必須持續督促關注審計處接下來的處置,要求審計處針對區公所作出的預算處分,是該剔除、或是減列,應該要確實分明,不能剔除、減列混為一談,蒙蔽多數不懂行政規範的民眾。
朱暖英說,不容許審計處採用「剔除」預算項目的作法,又讓區公所將其預算移作「保留」的事情發生,一錯再錯。這顯然將嚴重觸犯預算法第25條前段的規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
朱暖英指出,若處分是「剔除」預算,那麼就是預算不合法規項目,也就沒有「預算項目」的存在;如果沒有「預算項目」的存在,何來有法律與道理,支持移作「保留項目」的事由,審計處應該慎行並發揮作用。
朱暖英說,放任行政權恣意妄為,就是袖手旁觀民主腐壞。審計處的功能,對市府行政內部來看,就好比是防腐劑,稽核行政的各樣的公帑花費情況,提升行政執行效率,確保預算符合市議會同意核定的項目。倘若審計處沒有持續落實糾正,礙於觀望市府的態度,對糾正任意動用公帑的情事,選擇暫停不動。
實際上,就民眾的看法來說,沒有將應有的糾正功能發揮出來,已經和包庇沒甚麼兩樣了。朱暖英呼籲審計處,千萬別因害怕顧忌,反而壞了官箴,該辦的事沒辦,大家口中成了「官餉小偷」。朱暖英市議員強力要求審計處對區公所作出全面查察,提早發現是否有類似龍井與梧棲區公所,沒編列預算卻動用公帑,把市民的錢花用,在不符法規項目的地方,並公開專案調查報告給議會與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