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未通過? 藍營批林佳龍打假球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8-08-02 16:10

原來台中市管制生煤、改善空污所憑藉的是一本毫無效力的自治條例。國民黨市議會黨團2日在議會施政報告時揭露,市府105年送請中央備查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多個部會有意見,已函覆不予備查、抵觸中央權限而函告無效,那麼這幾年來市長林佳龍對外宣稱的改善空污豈不是說謊呼隆市民?但林佳龍與法制局答覆說,自治條例送中央備查的同時就已生效,台電中火也確實減煤了,不能說沒有成果。

台中市議會2日舉行本屆第八次定期會的市長施政報告議程,市長林佳龍在議事堂上侃侃而談上任四年來的政績,列舉捷運綠線、優化公車、台中世界花博、托育一條龍等等;但是等林佳龍話一講完,國民黨議員顏莉敏、李中、楊正中就輪番上陣吐槽:市長說改善空污全國第一,說由於市府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逼台電中火低頭、減煤24%。實際上,行政院根本沒有備查中市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更有甚者在有關核發許可證、限用生煤量等條文認為抵觸了中央的法令與權限,中央函覆要求市府提出說明而市府沒有回覆,所以這紙中央的公文實際上已函告該自治條例無效,林佳龍竟還拿著這本自治條例做政績,到處吹噓改善空污全國第一,簡直是天大的騙局。

顏莉敏當面質問林佳龍,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已獲中央同意是不是你說的?行政院是何時同意備查了?林佳龍低頭諾諾回答說,台中市政府領先全國制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105年1月26日已公布送行政院備查的同時就已經生效。

法制局長吳梓生指出,市議會制定的生煤自治條例是送請行政院「備查」,並非「核定」。依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備查是指下級政府或機關間就其得全權處理之業務,依法完成法定效力後,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知悉」。

吳梓生進一步說明,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罰,未自定罰則。因此,只要送請備查,無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議會通過即行生效。此外,行政院對市府送請備查函的回復是「再加研議」,並未宣告無效,因此,生煤自治條例仍然繼續有效。

環保局表示,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的減煤規定,發揮約束中火的效果。台電規劃增設2部天然氣機組(11、12號機組),用來填補生煤用量削減後的電力缺口,取代老舊的生煤發電機組。市府將全力督促中火如期於112年併聯商轉。另依據生煤條例規範,今年底中火生煤必須改為室內貯放,市府對此管制期程與立場不變,若屆時中火未能如期完成,環保局將依法裁罰。

議員楊正中因而痛批林佳龍說,林佳龍市長愛膨風、善良市民被呼隆,一個沒有經過行政院同意備查的自治條例根本就無效的,難怪台電中火電廠對於市府的強制措施愛理不理,說要完成的室內煤倉與燃煤改燃氣機組都沒有如期發包施作;而林佳龍在各個公開場合一再吹噓改善空污全國第一的政績,根本就是打假球欺騙市民。

李中也說,任何備查案只有兩種結果的其中之一,要不就同意備查、要不就函告無效,沒有懸吊在中間不備查也不回覆的。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送到行政院備查,不僅環保署不同意,連經濟部、法務部也認為其中多項條文抵觸中央的能源管理與空污防治的法令與權限,行政院函覆要求中市府提出說明,內文直指「不予備查」、「有所抵觸」之處,亦即實際上已函告無效了,而林佳龍市府故意不提出說明,以為如此一來就可以模糊帶過、說條例「生效中」,這是林佳龍市府自己欺騙自己,並公開欺騙市民吹噓政績,實在很可惡。反空污是國民黨支持的方向,如果林佳龍真的有心,應向中央抗議,國民黨議員願意力挺陪同,但千萬不要用瞞的、用騙的手法來打假球反空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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