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滅口蹄疫 屏縣動防所主動出擊
農委會為撲滅口蹄疫讓台灣邁向口蹄疫非疫區,已於今(107)年7月1日起停止偶蹄類動物施打口蹄疫疫苗;然為監控可疑病例並能及時回溯處理,依107年6月27日農委會公告之「禁止指定家畜輸送至肉品市場或屠宰場之防疫措施」,上市指定家畜(豬、牛及羊)須檢附「家畜健康證明書」使得輸送至肉品市場或屠宰場,違反規定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5萬以上100萬以下罰緩。
為因應今年停止注射口蹄疫疫苗,屏東縣農業處動物防疫所於106年7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執行口蹄疫疫苗管控措施,管控縣內各養豬場口蹄疫疫苗申購情形;執行口蹄疫擴大及查核血清學採樣工作,監測養豬場口蹄疫血清抗體是否達到保護力價;另派員每日至屏東縣肉品市場監督運豬車輛進出消毒情形並配合防檢局高雄分局隨機查核各屠宰場運豬車輛消毒狀況以防止病源傳播,為避免野外病毒死灰復燃,動防所將主動與各公所合作,針對飼養20頭以下之小養豬場加強環境及周邊消毒,藉由各鄉鎮責任分區聯合防疫,以減少口蹄疫病毒存在風險。
動物防疫所李永文所長表示,目前鄰近的中國大陸廣東地區仍有O型口蹄疫疫情發生,為防止口蹄疫再度傳入國內,仍需靠民眾、養畜戶的支持與配合,包括不前往疫區、做好自衛防疫工作、落實預防注射、不走私來路不明之畜產品等,希望在政府與民眾的同心協力下,早日成為口蹄疫非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