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病毒疫情進入流行期 籲請家長幼童提高警覺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5-05-18 10:05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腸病毒門、急診就診人次持續攀升,第19週(5/10-5/16)全國腸病毒急診病例千分比為5.07‰,本市腸病毒急診病例千分比為2.85‰,已達流行預警值(2.70 ‰),顯示疫情進入流行期。


隨著天氣變得濕熱,為提前預防腸病毒疫情,高雄市政府從3月份起,全面啟動腸病毒防疫網絡,整合衛生局、教育局、社會局、經發局、觀光局等跨局處防疫團隊,共同完成教托育機構、醫療院所及幼童常出入公共場所之腸病毒防治輔導及衛生督核,落實學幼童正確洗手運動,提供市民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由於腸病毒重症病程發展快速,如幼童出現「持續發燒、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重症的前兆病徵,請務必掌握數小時之黃金治療期,立即轉送本市8家腸病毒責任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醫學院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義大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國軍高雄總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接受適當治療,另外,提醒家長盡量避免讓5歲以下幼童至人潮擁擠之公共場所,家中有幼童的成人需落實勤洗手,外出返家後應更換髒衣後再與幼童接觸,以避免病毒傳播。

此外,人口密集之場所為腸病毒傳播的溫床,衛生局呼籲教托育機構需小心警覺,做好防護,罹病學童應請假在家休息,務必依照市府公告之「腸病毒停課標準:小學一、二年級、幼稚園、托育機構,於7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時,該班級應停課7天。」,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3款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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