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代步工具不見 警方師徒聯手循線破案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8-07-20 15:23

實習生協助破自行車被竊案。林重鎣攝

實習生也能破案;霧峰警分局萬豐派出所警員林子豪、 實習生徐學助,接獲一名徐姓國中生慌慌張張至派出所報案, 聲稱其停放於公車站牌旁的腳踏車不翼而飛,因遍尋不著, 且是其往返家中至公車站牌的代步工具,十分著急,立即向派出所報案。警方接獲後,立即受理並調閱周邊監視器及進行周邊訪談,循線查獲葉姓竊嫌, 並取回徐姓國中生遭竊之腳踏車,廿日全案依竊盜案移送偵辦。

萬豐派出所所長邱文俊表示,警員林子豪在接獲徐姓國中生報案後, 經了解發現徐姓同學,因趕著搭公車前往補習, 一時疏忽未將腳踏車上鎖,回來後即發現腳踏車不翼而飛,便立即報案。林姓員警在了解後,除了立即受理外,並帶著實習生進行周邊訪查及調閱路口監視器,希望能儘快協助找回失車。

受理同仁在確認腳踏車之特徵, 並經訪查及利用路口監視器逐一過濾後,發現遭一名男子騎走, 並確認其騎乘之方向。員警及其實習生在分析所有資料並討論後,發現可能是一名轄內之慣竊所為,立即前往其住處查訪, 竟發現疑似徐姓學生遭竊之腳踏車停放在葉姓竊嫌(70年次)之住家旁邊,遂立即前往查訪。

竊嫌見警上門,除了驚訝外,並承認竊取該自行車;而徐姓國中生在接獲同仁通知找到腳踏車後欣喜若狂,並感謝同仁這麼快就找到他的腳踏車,另外特別是的,第一次參與刑案偵辦的徐姓實習生也感覺很特別,對於能和師傅迅速破案,直呼很特別的學習經驗。

霧峰分局分局長莊勝雄表示, 呼籲民眾對於自身財物應做妥善的保管,竊案的防制除了透過警方加強巡邏,還是需要大家對於自身的財物做最好的保護,讓宵小們不至於有機可趁,共同維護社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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