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路上撿到的錢,絕不會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必須物歸失主,10日清晨一名古坑鄉程姓男子撿拾到2千元後私藏腰包惹上官司,經斗南警分局東和所員警調閱監視器查獲,並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法辦。
圖說:斗南東和所員警調閱監視器追查檢到2千元私藏腰包後離去的可疑車主。(記者簡勇鵬翻拍)
住古坑鄉東和村石坑的詹姓男子,10日清晨自家中趕急開車出門,一時疏忽竟將置有身分證等證件和現金9000元的黑色男用皮夾,遺忘放在後李行廂車蓋上,行經古坑鄉新庄村公墓前,該只黑色皮夾掉落後,內置證件和現金散落在地,經路過的同部落的黃姓婦人發現後,將撿拾到只有證件沒有現金的黑色皮夾歸還失主,沒想到還遭詹姓失主詢問皮夾裡9000元怎不翼而飛?讓該黃姓婦人險遭誤會,趕緊解釋路經該處時,遠遠看到一名深色自小客車駕駛停下車撿拾東西後開車離去,於是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終於找到撿錢男子,還給黃姓婦人一個清白。
警方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10日清晨5時30分前後時段,只有和失主同部落的程姓男子(64歲)駕車經過,於是慎重過濾後通知程姓車主前往說明,且程姓男子坦實表示,10日清晨5時30分駕車行經古坑新庄村石坑公墓前道路,看到路邊有張千元紙鈔,下車撿拾時又發現另一張千元紙鈔,共撿2張合計2000元,之後即駕車到斗南拜拜及吃早餐,11時後去上班,本想下班再把錢拿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一時疏忽竟惹上侵占遺失物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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