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南院。(圖/資料照)
外界關注的故宮南院BOT案,國立故宮博物院與樺璽公司共同宣布雙方已簽訂協議,同意於107年7月10日終止契約。
國立故宮博物院為配合南部院區整體規劃,提供文化體驗及住宿服務等配套設施,經公開評選後,於104年8月17日與樺璽公司簽訂BOT契約,合約長達50年(外加優先續約20年),預計分三期、投資49億元興建營運文化服務及附屬旅宿設施。樺璽公司簽約後已完成第一期進度,惟第二、三期之興建工作,因行政院環保署函為本案有另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之必要,復考量目前旅遊市場之變化,樺璽公司原計畫興建旅館設施之配套,亦有檢討必要。故宮與樺璽公司雙方基於追求社會最大公共利益之共識,合意於107年7月10日終止本契約。
BOT契約終止後,原第一期由樺璽公司營運之設施服務,如餐廳、停車場、園區內交通接駁、遊客中心等由故宮接管營運,相關服務均不中斷。故宮表示,未來南院將回歸文化教育場所定位,各項設施應以服務為前提,研議適當調降(整)相關收費,以提供民眾最佳服務。
原BOT開發區將重新檢視包括行政院已核定的「故宮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建設計畫」的建築配置及動線規劃、以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嘉義縣政府所規劃「蔗埕文化園區及糖鐵五分車延駛計畫」等相關建設計畫及高鐵特定區周邊發展狀況通盤考量,故宮期待與地方共同研商後續辦理方向。
合意解約條件概述:
1.樺璽公司返還所有地上權。
2.樺璽公司依約移轉現有設施、設備交予故宮。
3.樺璽公司依約繳交各項權利金、租金等。
4.故宮退還樺璽公司本案履約保證金。
解約後故宮需辦理事項:
1.無縫接軌園區營運維護工作(含人員安置)。
2.原樺璽公司營運項目(停車場、接駁車、遊客中心、餐廳)重新招標委託營運。
3.開發計劃檢討、提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