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林聯手偵破山老鼠盜取一級國有林木案,起獲大批贓物。(圖/記者陳木隆攝)
由宜蘭及花蓮檢警林共同組成的專案小組,經長期的跟監、埋伏、追查與蒐證,共同偵破山老鼠集團,總共查獲136件總市值逾150萬元的紅檜及扁柏成品、半成品及精油等贓物,逮捕11名嫌犯中,有8人於9日被檢方依違反森林法提起公訴。
包括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處長吳坤銘、宜蘭縣警察局局長吳坤旭、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薛植和等人,9日上午一起在羅東林業文化園區貯木場公開說明破案過程,以及涉案人即將面臨的重大刑責。吳坤銘處長將於7月16日榮退,在退休之前與他的弟弟吳坤旭局長,配合檢方共同打擊不法,破獲這件盜取一級國有林木案,兄弟二人在公務生涯共創輝煌紀錄。
他們指出,以翁姓男子為首的山老鼠集團,自今年1月22日起至107年5月8日期間,在花蓮縣和平山區國有林班地,竊取大量紅檜、扁柏等一級國有樹種之漂流木後,再尋覓買主伺機出售或加工成藝品、檜木精油等物買賣牟利。
檢警林專案小組接獲舉報後展開追查,發現該集團利用外籍勞工在宜蘭、花蓮縣界的和平南溪上游,肆意盜取國有貴重木紅檜、扁柏等樹種之漂流木!再進一步跟監、埋伏、蒐證後,赫然發現竊取漂流木的地點非常偏遠,從車輛可及處往上而行來回約有三十餘公里,約需6到7天的路程,其中不僅得靠步行,還要涉水經過長長的溪流,游泳渡過深6米的大深潭,並且運用多種工具運送及處理林木,無論是山老鼠的犯案,或是專案小組的辦案過程,都非常艱辛。
全案歷經大約半年的調查跟蒐,專案小組於5月8日、9日見時機成熟,由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劉惟宗指揮宜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及蘇澳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專勤隊,以及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等單位共45人,兵分多路前往花蓮縣、台中市及彰化縣等處搜索,查獲11名嫌犯並起出贓物。再經檢察官兩個月的深入偵查後,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其中8人。
吳坤銘、薛植和等人表示,山老鼠盜伐破壞國土及自然生態環境,嚴重觸犯森林法,尤其森林法第50條、第52條修正後,刑期及罰則已經加重,若屬貴重林木,加重其刑至1/2,並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呼籲不法份子切勿以身試法;民眾也不要收受來路不明贓木,如發現有可疑人、車,請立即通報林務或警察單位查辦,只要人贓俱獲屬實,移送司法偵辦7天內,林管處就會依據贓木價值,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金,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後,再按查獲贓物之贓額百分之十發給獎金,每案最高可發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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