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誆稱山泉水牟暴利 月售290頓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5-04-24 10:50


高市衛生局上半年展開包裝水工廠及加水站加強稽查,其中與高雄憲兵隊日前稽查埔里企業行桶裝水廠,疑似使用未經許可之地下水水源,即報請高雄地檢署偵辦,23日高雄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搜索查獲抽取地下水冒充中央山脈深層泉水,衛生局已命業者20項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並暫停作業。


高雄地檢署指揮高雄憲兵隊、市刑大、衛生局、環保局、水利局等相關單位進行聯合查緝及搜索,於該工廠後方查獲一口水井,衛生局已將2處出水口採樣送驗,並封存庫存813桶裝水。

埔里企業行(位於高雄市大樹區)從事包裝飲用水製造,產品品項共有20項 (名稱及規格如附件),每個月約銷售290噸桶裝水,對象有一般公司行號及民眾住家,主要銷售範圍含括高屏地區,衛生局已命業者進行回收。

擅自使用地下水源誆稱合法水源製成包裝飲用水,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正值水荒時期,高市衛生局呼籲從事包裝水及加水站業者要取得合法水源販售,共同維護消費者用水安全。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轉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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