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單及交通違規通知樣張。(圖/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高雄市交通局表示,民眾常因有未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或忘記於期限內繳納,而導致罰單逾期需要繳納逾期罰鍰,造成荷包失血。為加強服務民眾,交通局自即日起全國首創在停車繳費通知單備註欄上,將有註記「交通違規罰單未繳」服務,以提醒民眾繳納罰鍰。
交通局說,該項為民服務措施為全國首創,並以主動服務為理念,民眾只要在高雄市收費停車格停車時,若該車為高雄市所管轄,且有逕行舉發罰單將屆應到案日仍未繳納,便會在停車繳費通知單備註欄主動列印「提醒您,本車有交通罰單未繳」,以提醒民眾儘速繳納。
停車繳費單除有提醒交通違規罰單未繳通知外,交通局亦與高雄市區監理所合作同步推出「汽車屆期定檢通知」服務,以期在停車收費、交通違規罰鍰及驗車通知,一併提供多元服務。
交通局提醒民眾,該項服務僅為提醒性質,非法令規定義務。民眾如有交通違規罰鍰疑問,仍請撥裁決中心服務電話(362-9902),將有專人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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