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透明政府的台中市,在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市政府各單位屢屢不提供議員所查調的市政業務資料,遭國民黨抨擊蓄意隱匿、迴避議會監督,然而市政府相關單位仍堅持會侵害法人或團體之權利者應限制公開,藍綠論戰越演越烈。
市議員李榮鴻、張靜分、賴朝國、張廖乃綸、羅永珍、李中等人,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再度詢問社會局長呂建德及法制局長吳梓生,議員要求市府提供補助各社團及區公所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的資料,為什麼社團名稱都被寫上OOO,為什麼要蓄意隱匿?
李榮鴻拿出法務部101年12月26日法律字第10103110880號函,要呂建德唸出內容:[行政機關及其內部單位名稱等有關法人之資料,並非個資法所欲規範之個人資料,不適用個資法。另公務機關有關支付或接受補助之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除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所定情形之一外,自應予公開]。
李榮鴻說,法務部的函釋清清楚楚,公務機關有關支付或接受補助之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市府如果不公開,就是公然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違法隱匿、黑箱作業。呂建德辯稱,他是依據政府公開資訊第18條第3項和第6項規定,運用行政裁量權處理,如果議員不服,可以採取救濟程序。
李榮鴻指責,法務部的函釋寫的清清楚楚,除了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所定情形,也就是國家機密等,都應該公開,內政部和其他公家機構都依法辦理,定期公開補助社團及個人的名單和金額,社會局長呂建德卻故意胡扯,混淆視聽,違法隱匿,林佳龍市長到底在怕什麼?
市議員張靜分也說,市府執行公務預算花納稅人的錢,預算怎麼執行、錢怎麼花,議員本來就該為民監督,社會局補助社團資料卻不敢公開,故意逃避監督,顯然裡面有鬼。
市議員賴朝國進一步質疑,他接獲很多社團投訴,市長林佳龍上任後補助分藍綠,顏色不對就完全拿不到補助,補助款都拿去給顏色對的社團了。社會局長呂建德辯稱,社團補助沒有分藍綠,只有台中隊。議員則要求社會局最慢周一前把資料送到議會。
市議員李中則懷疑,市府網站上公布補助社團的資料不完整,可能是選擇性公布、分級公布,要求政風處在下週三前調查清楚。
對此,社會局長呂建德回覆表示,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第7款規定,如果市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的內部資料,或是公開資訊會侵害法人或團體之權利者,應限制公開。而議員索取社團提出申請經費的相關資料,會牽涉到政府內部準備作業文件的函稿與簽呈資料,依法不予提供。另提供給議員的資訊中,因顧及涉有法人的經營資訊,有部分必須做去識別化處理,以保障法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