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調資料調不到 藍議員批中市府「搞黑箱」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8-06-22 00:03

台中市政府在市長林佳龍主政下,議員屢屢調不到資料,不解龍市府到底在瞞什麼?市議員李榮鴻21日利用總質詢的機會質詢法制局長吳梓生說,市府對社團的補助與金額資料皆未涉自然人的個資保密與國家機密,市府憑什麼拒絕提供資料,吳梓生的回答卻令議員更為氣餒,他說,社團申請補助由被申請機關認定是否為可公開的資料;其與議會法規室及議員的認知迴異,所以議員調不到資料就是調不到。

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台中市政府各單位屢遭議員抨擊調市政業務資料調不到,蓄意迴避議會監督。台中市議員李榮鴻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拿出他向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調閱市府補助各社團及區公所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的資料,結果社會局的回函到處寫著OOO,連平常就公開活動運作的社團名稱,都被寫上OOO。

李榮鴻質疑,議員要的資料和國防、外交無關,根本不是機密,但過去議員要花博卡發包契約資料,市府說是機密,要1100億海水採礦MOU資料,市府也說是機密,現在連公開運作的社團名稱、區公所辦活動的經費,都變成機密,這叫民代怎麼監督,乾脆叫議會關門算了。

李榮鴻問議會法規室,市府核定給申請社團的補助與金額到底是不是個資保密的資料,為什麼他向社會局調閱,社會局卻不願意提供?法規室回答說,社團非屬自然人,依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法令,除非是第十八條規定限制與保密的資料,主管機關都應該主動公開。李榮鴻以同樣的問題問市府法制局長吳梓生,答案卻大異其趣。

吳梓生說,社團雖非個資保護法規定的自然人,但其向被申請機關申請補助時所提供的資料可能部分有涉及個資的部分,可不可以公佈由被申請機關認定,所以議員問的是兩個問題,社團不是自然人,沒有疑義,但其申請與機關核定補助的資料可不可以公開,則涉政府資訊公開法令的規定,有沒有個資保護的問題,由被申請機關認定,所以議員的問題不可就通案來說,可或不可公開、一刀下去一分為二。

李榮鴻還將這份市府社會局的回函拿給市長林佳龍,要林佳龍想想自己過去當立委的時候,可以接受公家機關這樣的回函嗎?林佳龍推說,是不是機密由局處認定,他尊重局處的判斷。議員指責市府蓄意搞黑箱,故意迴避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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