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花博卡越來越詭異了,有民眾沒有寫申請書居然拿到鄰長送來的花博卡!一名黃小姐向楊正中議員投訴,自己與五歲的小朋友都沒有申請花博卡,卻在5月25日收到鄰長送來的花博卡,且自己與小孩的身分證字號完全沒有遮蔽印在透明夾鏈袋上,市民個資全都露。楊正中議員批,台中市政府受理花博卡申請過程,資料查核出了大漏洞。
對此市政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花博卡申請書上已有註明需要本人親簽,針對該案已請議員協助提供陳情市民資料,以調閱當時的申請書加以查核釐清,但目前議員不願提供,將持續請議員提供協助;對於未經本人同意即擅自簽署者,須負法律責任,若查證屬實將移送相關單位調查。
中市議會6日舉行第2屆第7次定期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楊正中質詢時說,台中市政府急著衝高花博卡申請數量,要求公務人員當起業務員推銷花博卡,更背負業績壓力。但申請花博卡的過程卻沒有申請書資料的查核機制,是否因台中市政府急於衝高花博卡申請業績,卻連最基本保障市民個資安全的基本審查都忽略,要市民如何對自己個資安全感到安心?
楊正中表示,王義川局長不斷說要追究法律責任,但更重要的是,台中市政府如何保障市民個資安全。一張花博卡申請書也是個資使用同意書,廠商可以此向戶政索取個資,但是台中市政府卻沒有針對回收的花博卡申請書做再確認,過程沒有嚴格把關,才會產生有市民沒有申請卻領到花博卡的案例。
楊正中批,台中市政府大肆宣傳花博卡,卻連最基本的資料查核都做不到,更將責任都推給市民。申請的103萬花博卡中,相信這件也不是單一個案,後續若市民想退卡,個資已經給了廠商要如何處理,台中市政府應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否則,往後市民如何相信台中市政府保障個資安全的決心。
王義川答覆說,花博卡的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已明確記載需由本人簽自簽署,請議員提供市民資料做進一步查核,但目前議員不願意提供市民資料,交通局將持續請議員協助,以調閱已簽署的同意書,確認何人擅自幫該市民簽署,對於未經本人同意即擅自簽署者需負法律責任,若屬實將移送相關單位調查。
但是王義川同時也說,針對已到卡卻無意願使用的市民,市民可將卡片繳回交通局,交通局將終止卡片使用,未來若仍要重新使用,則需自行付費辦卡。
王義川表示,市民都期待花博的到來,花博卡申請踴躍,到目前短短幾個月,發送數量已多達103萬份,花博卡第一階段(107年1月22日至2月28日)申請的市民均製卡完成,並已於5月2日起陸續發送至各區公所,發放作業將由具備公務人員身分的里幹事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