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萬噸生煤堆置場蓋百萬噸室內煤倉? 議員:難怪外界批中市府防空汙打假球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8-06-01 16:15

有中火這一大片生煤堆置場,台中的空氣品質怎麼可能會好?台中市議員顏莉敏1日表示,市政府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要求堆置生煤場所必須在107年底前完成封閉式建築,然而根據台電資料中火最快也要到113年6月才能建置完成兩座「棚式」煤倉,且容納量只有115萬公噸,而當前中火露天堆置的生煤堆置場有95個足球場大、可堆置2075萬噸生煤,屆時仍有百萬噸以上的生煤堆置在外,林佳龍最愛現的生煤自治條例只是徒具形式而已,難怪外界質疑林佳龍防治空污打假球。

環保局長白智榮也強硬回應說,如果中火不能在年底之前興建完成室內煤倉,環保局就是依照空污法及生煤條例處罰中火,且不管未來中火要蓋多大的煤倉,如果還有生煤堆置在室外,就是依法開罰絕沒有第二句話,歡迎各界共同來監督防治空污。



顏莉敏說,台中市政府105年1月26日公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其第六條明訂「本市轄內之生煤堆置場所,自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起應以封閉式建築物為限。」然而,台電規劃的兩座「棚式」室內煤倉,分別於去年底和今年初流標兩次,台電也於今年5月24日面對張廖萬堅等立委詢問時,公開說「目前煤倉仍在招標階段尚未發包,還沒設計」,可知開工期程明顯延宕,顏莉敏指出,若按照原定規劃,這兩座室內煤倉最快也只能在113年6月才完工,離自治條例規定已超過五年以上的時間,自治條例對台電中火的約束顯得毫無用處。

顏莉敏指出,根據環保局長白智榮對外的說明,中火的戶外儲煤場目前有68公頃,相當於95座足球場之大,共可堆置2075萬噸的生煤,因位處海邊迎風面,逸散汙染嚴重。顏莉敏說,她調閱台電的資料顯示,台電初步規劃建置兩座「棚式」室內煤倉,高55公尺,寬110公尺,總儲煤量僅有115萬噸,換言之,即使屆時兩座室內煤倉建置完成,仍有高達百萬噸以上甚至千萬噸的生煤被堆置戶外,完全抵觸自治條例中「生煤堆置場所107年底後以封閉式建築物為限」的規定,顏莉敏說,自治條例的規定徒具形式,難怪外界頻頻批評市府「打假球」。

環保局曾對外表示,若違反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可依空污法處罰10萬至100萬元,並可連日開罰。顏莉敏表示,若以連日開罰10萬至100萬計算,台電將從107年底違規到113年6月才可能完成兩座室內煤倉,總計可開罰2億到20億元不等,屆時可能因還存放百萬噸生煤在戶外,環保局又必須根據自治條例開罰,其開罰金額將十分可觀。顏莉敏認為,市長林佳龍老愛將「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掛在嘴上,但執行上卻充滿問題,只有口號沒有實際,令人搖頭。顏莉敏要求市府必須依法行政,確實管制台中市生煤堆置問題,並將後續可觀的罰金收入專款專用於台中市所有學校和幼兒園的空污防制設備上,保護台中下一代的健康,這才具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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