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在未經NCC核准的情況下,借用台灣大哥大的網路提供服務,因此NCC決議依電信法,對亞太、台哥大2家公司各處罰鍰新台幣240萬元,並勒令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圖/Wikipedia)
身為台灣電信業五雄之一的亞太電信,常以低資費吃到飽方案吸引不少人申辦,但過往也因3G系統收訊不佳問題頻被客戶詬病,NCC對此也重罰亞太電信100萬元。亞太電信之後也提前結束3G行動業務並繳回頻段,將電信建設重心擺在4G甚至於5G系統上。不過因亞太電信在未經NCC核准的情況下,借用台灣大哥大的網路提供服務,因此NCC決議依電信法,對亞太、台哥大2家公司各處罰鍰新台幣240萬元,並勒令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
NCC表示,此案已逾第6次改善期限,2家公司仍未完全改善,亞太電信公司自前次裁罰後雖已加速基地台建設及提前相關建設時程,以擴大該公司行動寬頻系統基地臺電波人口涵蓋率,並逐步將其行動寬頻業務用戶訊務導回自建網路(截至107年1月31日止使用台灣大哥大公司訊務比例約剩17.13%,借網用戶數約剩23萬戶未導回),以降低用戶使用台灣大哥大公司網路之數量及比例,相關情形雖已優於前於2015年10月對NCC之承諾,但亞太電信違反法令規定之事實仍存在,且持續3年4個月有餘,已影響消費者寬頻近用權。
此外,NCC統計2017年12月NCC電信客訴案件,亞太電信公司客訴量(174件)占總客訴量(669件)之26.01%,其中以通訊連線品質方面約占75%,顯示該公司客訴比例高於同業,及通訊連線品質方面仍需加強改善。
NCC指出,亞太電信公司的行動寬頻系統未依許可之系統建設計畫進行建設,復未經核准使用台灣大哥大公司接取網路方式提供服務,2家公司違反法規,前經6次裁處罰鍰並命限期改善,2家公司雖辦理相關改善作業,惟2家公司違規事實仍持續存在,審酌此行為應受責難程度、違法行為持續時間、整體客訴比例偏高,因此依法對2家公司各裁處罰鍰新台幣240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
NCC亦表示,此借網連續裁處案借用及出借雙方具對偶關係,亞太電信公司與台灣大哥大公司應更積極辦理相關改善措施,雙方應儘早停止借用及出借網路提供服務之情形,回歸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
NCC重申,各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應依經核准之事業計畫書、系統建設計畫完成建設,以確保通訊服務品質及消費者權益保護;透過各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事業計畫書所規劃,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地台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落實偏鄉基礎建設,縮短數位落差,期以寬頻建設,帶動數位創新服務。針對此案,亞太電信表示,已承諾主管機關會在今(2018)年年底之前完全改善基地台建設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