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第二次聯合稽查 盼促進墾丁友善消費環境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2018-05-05 00:40

屏縣第二次聯合稽查 盼促進墾丁友善消費環境

屏東縣政府為促進墾丁地區的友善消費環境,進行第二次聯合稽查,4日由消保官帶隊,城鄉發展處、警察局、衛生局、環保局、勞工處、消防局、財稅局、政風處等8個局處共同稽查輔導,於墾丁後壁湖地區共7家海鮮餐廳業者發現缺失,並針對食品衛生、消防安全、勞基法等相關法令者一律開單告發限期改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縣府表示,此次稽查查獲的缺失包括活海鮮時價有5家完全未標示,2家部分魚類未標價,1家計價單位標示不清,已限期改善;而食品衛生方面開立限期改善4家,主要缺失以1.未做食品業者登錄,2.食材未離地離牆置放,3.缺餐飲從業人員體檢,4.生熟食刀具無明顯區隔,5.垃圾桶未加蓋,6.天花板缺損,7.無病媒防制,均令其限期改善。

另稽查的7家海鮮餐廳業者,環保及財稅部分業者皆符合規定,消防安全方面,已就業者承租漁會營業埸所消防設備不合格之部份,限期改善;勞工處稽查部分,有2家疑涉違反勞基法第36條(7休1),1家疑涉違反勞基罰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已請事業單位儘快寄送資料至勞工處審查,倘未召開勞資會議,將依規定裁罰。

消保官表示,需提醒業者就活海鮮時價部分應充分揭露,同時注意食品衛生及環境安全,張貼屏東縣政府印製友善消費環境文宣,共同創造友善安全的消費環境,提升屏東觀光地區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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