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徹查原因及責任 桃議員謝彰文要求成立跨局處專案調查小組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8-05-03 19:23

針對敬鵬大火事件的原因和責任 ,桃園市議員謝彰文要求法務局長周春櫻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進行徹查。

敬鵬工業公司平鎮廠大火造成5名警消殉職、2名重傷、多人受傷及2名移工死亡的重大不幸事件 ,桃園市議員謝彰文3日在議事堂上要求法務局一定要踦局處組成專案小組,徹查相關原因與責任同時提供法律協助。

謝彰文指出,4月28日敬鵬工廠大火造成鉅大傷亡事件 ,市府一定要組專案小組究責查辦到底。法務局不能置身度外,積極與消防局、水務局、環保局、經發局保持最好聯繫,並提供相關法律協助。

在水汙染方面,新街溪、老街溪及大坑缺溪都因強酸汙染造成魚群大量死亡,汙染也造成大坑缺溪和老街溪生態破壞,針對河川復育和清理費用,應該積極向敬鵬求償。

在空汙方面,確認空氣汙染分布範圍,比照先前泰豐輪胎大火模式,要求敬鵬對周邊地區居民提出適當補償,以做為環境改善之用。

法務局長周春櫻表示,就敬鵬大火事件的後續處理,已經和環保局、水務局、經發局等做過跨局處的會議,有關水污染以及未來環境復育所衍生的經費問題,因為目前還在清理中,俟清理工作告一段落後,水務局和環保局會把相關費用做一個統計,法務局會向敬鵬公司求償。

至於造成當地居民及附近的環境負擔問題,環保局也在積極蒐取各項資料,包括當天的氣候條件和各個環保據點所觀察的數據,再做一個範圍模式的模擬,等所有數據出來之後,會積極和敬鵬公司做一個協商。

針對行政救濟程序,桃園市議員謝彰文質詢市府法務局長周春櫻。

針對行政救濟程序,桃園市議員謝彰文質詢市府法務局長周春櫻。



謝彰文也指出,人民因權益或公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依法給予行政體系內及行政體系外(如司法體系)之保護措施,是所謂的行政救濟。法務局在106年10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止,民眾透過行政救濟程序提出訴願案件共有76件,訴願類型最多為稅務34件、占44.74 %,次為環保9件、占11.84 %,社會也有8件、占10.53 %,三者加總接近七成。

針對訴願審議結果分析,駁回有51件、占67.11 %,不受理18件、占23.68 %,兩者加總案件就高達69件、占總訴願案量的90.79 %。

謝彰文表示,這樣的結果難免讓民眾有官官相護的疑慮,而從不受理的理由分析,多為未補送達訴願書、提起訴願逾期。行政命令、法規條文多如牛毛,民眾無從知道全部,法務局應該善盡提醒,不能以「不受理」就結案;也應該從寬認定受理條件,不要為處罰而處罰,多宣導,以輔導代替懲罰。

謝彰文又說,撤銷僅有7件、占9.21 %。撤銷原因是因為原處分機關行事草率,而有認定事實未臻明確、適用法令錯誤、未踐行法定程序等違失行為。應該要加強公務人員本職業務的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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