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塑桃園成為「體育大市」 市府還要加把勁
桃園市議員謝彰文27日質詢體育局指出,教育部體育署委託蓋洛普徵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106年「運動現況調查」結果顯示多項檢視指標比起其他五都都落後。桃園市政府體育局在型塑「體育大市」美名之前,還有相當大努力成長改善的空間。不能只會爭取辦理國際賽事、全國賽事,發展競技型運動;而對於全民運動的紮根落實,有所偏頗。
謝彰文說,目前桃園市民運動地點包括學校運動場地29.2%、公園46.9%、人行道/道路15.6%、國民運動中心 /運動公園7.0%、民間健身房5.3 %。另外,民眾對所在市政府公眾運動場所設施滿意度 :桃園六都排名倒數第二。新北市65.1 %、臺北市61.6%、高雄市59.6%、臺南市56.8%、桃園市54.1%、臺中市52.1%。
謝彰文表示,桃園市民前往運動地點搭乘的交通工具,其中步行62.2%、機車27.4%、自行車14.8%、汽車11.5%、大眾交通工具2.6%。無論是國民運動中心、運動公園、體育園區,市府都要做好停車格位的規畫。
謝彰文說,民眾認為市政府經常或偶爾舉辦體育活動比例,高雄市40.1%、新北市34.8%、臺中市34.5%、臺南市34.5%、桃園市30.3%、臺北市29.9%。民眾經常或偶爾會接到所在政府傳遞的運動訊息比例,新北市26.5%、臺中市23.9%、桃園市23.0%、高雄市23.0%、臺北市22.4%、臺南市19.7%。
針對桃園市民接收運動訊息的管道來源為,網路36.6%、戶外媒體15.8%、人際傳播18.6%、電視9.6%,謝彰文說,市付應善用優勢訊息傳播管道,提高運動參與率。
謝彰文建議指出,體育局在發展全民運動、成就桃園體育大市美名時,政策作為至少應從四個面向著手,包括一、運動場所設施維護管理、增設。二、運動場地交通規畫。三、運動活動舉辦的次數及區域平衡。四、運動訊息傳遞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