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貨車及客運駕駛的高工時風險業別,勞檢處採行高密度勞檢,杜絕疲勞駕駛事件發生。(圖/勞檢處提供)
又發生疲勞駕駛釀禍事件!陸姓貨車駕駛23日於國道追撞執行公務員警及受檢貨車駕駛造成3死事故,肇事駕駛坦承因超時工作過度勞累才打瞌睡釀禍,再次引起社會關注疲勞駕駛議題。
針對大貨車及客運駕駛的高工時風險業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1月起針對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檢查場次55家),以及國道與公路客運業(檢查場次10家)規劃專案勞動檢查,迄今發現14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規定,將依法處罰,後續仍將不定期實施複查。
勞工局指出,近年來持續進行專案勞動檢查加強查核,舉106年為例,針對國道與公路客運、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旅行社及遊覽車駕駛進行專案勞動檢查,總計檢查91場次,其中發現18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規定,罰鍰金額達313萬元,違法情況又以單日工時逾12小時或單月延長工時逾46小時為主(罰鍰金額達260萬元)。
許秀能局長表示,國道與公路客運或貨運駕駛均適用勞基法,為有效杜絕疲勞駕駛事件發生,將針對上述行業採行高密度勞檢,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除不能讓駕駛單日工時逾12小時上限或每月加班不得超過法定上限時數外,亦應給予勞工7日內有1日作為例假(即不得連續出勤逾6日),如查有違反相關規定,將針對累犯事業單位從重處罰,避免勞工因超時工作或連續出勤多日而疲勞駕駛,致危害大眾安全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