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立運特化工火災廢水污染 環保局派人督導進行清理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8-04-25 18:30

業者進行污染改善期間,環保局每日派3-4組人員(6-8人)至現場督導業者進行清理作業。

立運特化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於107年3月12日晚間發生火災事故,惟該廠未能有效防堵消防污水,致污水混雜廠內製造清潔劑的原料,由廠內雨水溝續流至牛欄河流域,爰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本次事件係屬因火災衍生之偶發事件。

桃園市環保局於業者進行污染改善期間,每日派3-4組人員(6-8人)至現場督導業者進行清理作業,自3月13日起逐日於牛欄河橋、親水橋、東安古橋下進行水質檢測,除水面漂浮泡沫外,現場水質並無明顯異常情形。

業者共動用人力203人次,抽水車10台次,攔油索12條,於親水公園多處水力跌落處進行消泡,且將水體回抽至廠內廢水處理場處理,並依限期於107年3月23日前完成清理受污染區域,環保局進行複查時已完成泡沫清理,且水質並無異常情形,環保局後續將統計相關應變及清理作業所衍生費用向業者求償。

業者進行污染改善期間,環保局每日派3-4組人員(6-8人)至現場督導業者進行清理作業。

業者進行污染改善期間,環保局每日派3-4組人員(6-8人)至現場督導業者進行清理作業。



另外,對於關西民眾之訴求,桃園市環保局已針對牛欄河上游流域事業單位,屬桃園市轄內者進行稽查。自105年1月1日起,至今(107)年3月31日止,共派員稽查154家次,查獲違反環保法規規定告發6家次,裁處金額54萬4,000元。未來桃園市環保局也將與新竹縣環保局聯合稽查,共同監督事業排放情形,以嚇阻污染,有效維護區域水體環境。

桃園市環保局後續將於桃園市牛欄河水域進行定期採樣及水質檢測,以掌握河川水質變化,民眾如有發現污染情事,亦可即時通報公害陳情中心前往稽查,落實全民監督。此外,環保法令對於重大或惡意違規之事業,訂有停工(業)或移送的處罰機制,倘符合停工要件,環保局將依法辦理。

業者進行污染改善期間,環保局每日派3-4組人員(6-8人)至現場督導業者進行清理作業。

業者進行污染改善期間,環保局每日派3-4組人員(6-8人)至現場督導業者進行清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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