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詢文化局設立閩南及民俗文化科事,文化局長莊秀美說明。
有關議員質詢文化局設立閩南及民俗文化科事,文化局長莊秀美說明如下:針對部分議員質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新設立「閩南及民俗文化科」今年無編列預算、人力不足,甚至指涉是否政治考量等,皆非事實。市議會多位議員要求成立「閩南及民俗文化科」,成立前許多議員強調閩客文化並重,希望成立一個專責的科來推動,成立後,部分議員反而質疑閩南文化為何要特別成立一個科,這是前後矛盾,鄭市長希望多元的文化、族群的共榮,可以成為桃園市的重要資產,過多的政治語言,其實沒有必要。鄭市長順應議會要求設置閩南文化專責單位,同時,市長主動交付閩南區多項文史及地方傳統慶典專案,被少數人扭曲為選舉考慮,這是戴著政治的有色眼鏡的口水戰,毫無意義。
鄭市長宣示,包容的多元文化為桃園市的城市精神,市府推動族群文化平權,保存及推廣傳統民俗文化,亦長期推動閩南文化及民俗傳統的發展,特別在升格後,自105年成立全國第一個「閩南事務委員會」,邀請閩南文化相關學者專家提供建言,並推展相關政策。同時,在許多市議員的建議與要求下,於107年3月15日正式成立「閩南及民俗文化科」,編制有8名正式人力、2名臨時人員,專責推動閩南文化、民俗文化及工藝發展,業務執行包含辦理閩南語言、詩詞吟誦、傳統工藝活動及表演藝術的推廣與保存等政策,讓閩南文化成為桃園多元文化的亮點。
就預算部分,107年在推動閩南相關文化方面,包含:補助桃園市文化基金會辦理閩南文化推展計畫1,250萬元、辦理國際民俗藝術節600萬元,以及經營本市閩南信仰為特色的土地公文化館1,700萬;另本局辦理閩南文化等傳統藝術表演活動(歌仔戲、布袋戲、閩南歌謠及傳統戲曲推廣等)約1,000萬元,以及補助民間社團辦理閩南表演藝術活動約300萬元等,107年在推動相關閩南文化發展計畫,共計約4,850萬元,業務執行皆有專人負責,對未來工作也已擬定推動期程,今年市長已經指示,有多項閩南文化振興計畫必須推動,並申請二備金支應。因此,閩南及民俗文化科的預算將逐步增加 ,也超過原本部分議員建議的三千萬以上。
另108年除延續既有閩南及民俗文化推展計畫外,「閩南及民俗文化科」為統籌行政單位,綜合規劃本府閩南文化相關計畫,推動如:桃園市百工百藝普查及活化、閩南傳統民俗及慶典推廣活動、輔導本市民俗活動提昇、閩南語言傳習推廣計畫,以及國際閩南文化交流活動等,108年預計編列約1億元,讓桃園的各族群文化皆能深耕,讓多元文化的共榮,成為桃園市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