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深夜違法私宰雞隻 嘉縣依法開罰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04-19 17:59

嘉義縣政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查獲多起深夜活禽私宰,業者送辦

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積極查緝私宰,陸續查獲深夜違法私宰雞隻案件,除當場沒收屠體送化製場焚化外,並依違反畜牧法規定將業者移送地檢署或開罰,如查獲的雞隻檢出病毒陽性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開罰100萬元。

嘉義縣政府指出,為保障國人食肉安全,由縣府農業、警察、衛生、環保、防疫、經濟發展與農委會防檢局等單位組成的「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連日來分別在大林鎮、溪口鄉與太保市陸續查獲3起雞隻違法私宰案件,共查獲雞隻屠體154隻,總重320公斤,依違反畜牧法開罰業者5萬元,其中1件因再犯移送地檢署審理,查獲的雞隻同步送驗,如檢出禽流感病毒,再依相關規定辦理。

農業處表示,公部門強力稽查取締違法私宰,私宰業者從傳統市場隱身住宅巷弄或偏僻隱密之處,甚至變換宰殺時間,增加查緝難度,查緝小組106年度共發動聯合稽查34日,總計查緝116場次,查獲11處違法私宰,裁罰金額24萬元,其中3件因涉及刑事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縣長張花冠強調,為提升肉品食用衛生安全並保障全體縣民健康,縣府將加強違法私宰查緝,籲請消費者選購經合法屠宰場屠宰之肉品,並認明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或經台灣優良農產品CAS與產銷履歷認證合格的肉品,若查獲違法情事,除依違反畜牧法及環保、衛生、稅賦、工務、建築、土地、動物保護及動物防疫等規定裁處外,如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將處有期徒刑並併科罰金,私宰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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