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最近針對轄內閒置空地,進行綠美化作業,其中對於私有地如為建商之未來建築用地的部分,原則上是由建商自行辦理綠美化,市政府是不會投入經費執行建商土地的綠美化工作,沒有「幫財團養地」之嫌,也非推動空地綠美化工作之本意。
圖說:臺中市府環保局推動閒置空地綠美化,鼓勵業者一起加入做綠美化。
臺中市府環保局說明指出,推動空地綠美化的重點主要在於消除髒亂點,未來將以列管有環境問題的空地為優先處理對象,以維護市容觀瞻,而每年編列的綠美化經費係用在公、私有空地,並非全部用在私有地。
另私有地如屬ㄧ般民眾擁有,常因土地所有權人數眾多,也就是所謂的祭祀公業或是家族土地,土地權屬相對複雜之情形,而且ㄧ般民眾較無能力自行將空地綠美化,這個部分市政府願意於土地所有權人締結「行政契約」後由政府經費來執行綠美化工作。
環保局表示「臺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後,今(104)年度市政府並無相關預算來推動,而是利用空污基金以超支併決算的方式來支應相關經費,明(105)年才由各區公所編列預算來執行,而預算的規模也視中央補助款及空污基金支應情形,不足的部分才動用市政府經費來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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