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區品質良莠不齊 恐涉及山坡地水土保持問題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8-04-12 13:56

議員要求加速訂定專法管理露營區 積極作為保障消費者安全

桃園市議員謝彰文12日針對露營已成為台灣民眾休閒的主流活動指出,因為潛在鉅額的商機,再加上開發成本低,回收快速,業者紛紛搶灘闢建露營區,但卻因無專責法令管理,導致露營區品質良莠不齊,不但破壞環境品質,民眾旅遊的安全更是讓人擔憂。市政府應該正視露營區的亂象,訂出專法加以管理,以積極作為保障消費者安全。

觀旅局表示,近年來全台露營區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根據國內最大營地資料庫「露營窩」最新統計,全台分為北區、中區、南區、東區、離島等五區,共有營地1730處。106年4月底桃園市就有93處,截至107年4月中,位於桃園市轄內的露營區有110處,增加了17處。

觀旅局指出,桃園市110家露營區有90家位於復興鄉,比例高達八成二,其餘大溪區6家、龍潭區5家,楊梅、新屋、蘆竹區各有3家。

謝彰文表示,露營區管理面臨兩個問題亟待克服,一是立法牛步化,無法可管:露營區亂象可能涉及山坡地水土保持、建築法規、水污染防制法、消防法、違反森林法及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違反國家公園法、違反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或是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等。訂定專法管理刻不容緩。

二是業管單位多頭馬車:農業、工務、財政、教育、觀光、環保、消防、地政局等都沾得上邊,露營區管理完全暴露出中央橫向聯繫、整合,以及中央、地方間權責互推的窘境。應統一事權明定權責,成立單一對策窗口,協助相關露營業務的推廣。

謝彰文說,交通部分別在今年1月及3月兩波公布違法露營區。 公布第二波露營場地897家。在455家違法露營場,「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有230家,依觀光局露營專區網站,新竹地區81處最多,其次為苗栗62處、南投30處,而桃園也有5處露營區名列其中,全部位於復興鄉。

謝彰文表示,依據觀旅局與水務局及工務局等相關單位擬定全國首創「露營區基本安全原則」,調查發現桃園110處民營露營營地,有15家不符「露營區基本安全原則」,有14家違反一項、有1家同時違反二項安全原則、其中10家位處山崩與地滑區、4家位處於土石流潛勢溪流範圍、2家未依規定設置邊坡平台。市府不能只消極公布名單,應該積極針對稽核結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遷移,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