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大道4日晚間七時左右一輛黑色自小客車撞上中央分隔島後翻覆,警消據報趕到現場救援,但卻找不到駕駛人。(圖/板橋分局提供)
板橋警分局指出,縣民大道日前晚間七時左右一輛黑色自小客車撞上中央分隔島後翻覆,警消據報趕到現場救援,但卻找不到駕駛人,發現駕駛已經離開現場,原本誤以為他是自行去醫院就醫,但到醫院查訪也沒看到駕駛,經查後始發現他竟然跑回桃園家中,於是連夜前往桃園將男子帶回分局。
板橋分局表示,男子說自己沒酒駕,是回家後喝了兩杯啤酒壓驚,酒測值0.07毫克,但懷疑他是規避酒駕肇事的刑責,經警方在後車廂搜出笑氣鋼瓶,加上調閱車內行車記錄器,才戳破謊言,男子坦承開車前曾吸食笑氣,因為恍神才撞上中央分隔島,最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社維法送辦。
板橋分局說,本案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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