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市黨部轉移焦點誤導選民 企圖羅織罪名影響初選
國民黨桃園市黨部22日發布新聞稿針對楊麗環競選服務處所召開「重建民調公信力 你我一起來防弊」活動記者會的所有不實指控,令人遺憾也不能接受,楊麗環競選服務處特別提出四點聲明澄清黨部不實指控,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楊麗環指出,本活動記者會訴求完全與市黨部無涉,籲請民調已受訪民眾回CALL協助建立民調數據庫,目的是要核實民調公司的作業結果。不解市黨部為何反應劇烈,自稱遭到抹黑,黨形象和主持初選民調公正與否並不在本活動記者會訴求之列,對於黨部和民調的觀感,取決於市民心中,絕非來自這場以正面訴求的記者會。
第二,市黨部以本活動記者會是先入為主、預設立場做為指控,顯示已嚴重悖離民眾想法,殊不知民調公信力的重建才是讓市民重拾對民調信心最正本清源的做法,參選人楊麗環在記者會中號召其他二位參選人共同響應,也是本於這樣的初衷,「重建公信力」是目的、是防弊、只是方法。而市黨部倒果為因,自認是被防弊對象,令人不解;市黨部對任何有助於民調信心的重建與公平維護的作法均應持正面肯定態度,絕非轉移焦點誤導選民。
第三,楊麗環表示,市黨部刻意以選罷法第101條期約賄選規定做為影射,意圖羅織楊麗環入罪,將犯罪構成要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轉移成為民調賄選,用意何在?本活動所提供的紀念品是符合選罷法所規範30元以下的文宣品,且皆為特定對象,市黨部大動作栽贓楊麗環期約賄選的指控是想要影響初選結果嗎?這如果不是市黨部所謂「內鬥內行、外鬥外行」,那什麼才是?市黨部的不實指控散布於眾恐已涉及刑法的「誹謗罪;意圖對市長參選人楊麗環的初選結果產生影響,恐也已違反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相關規定。針對市黨部22日新聞稿所有不實指控,楊麗環要求市黨部立即撤回,並且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第四,楊麗環表示,市黨部影射本活動違反個資法目的為何?由已受訪民調民眾自願主動提供的個人資料做為內部數據資料,取得過程合法且又不對外公開,不知市黨部為何要模糊焦點?市黨部所提違反國民黨直轄市長候選人提名登記公約第五條規定,請明確指出參選人楊麗環違反哪一條,不要含沙射影,請讓民調的回歸民調,法律的回歸法律,不要混為一談,帶頭干擾影響初選,再做「親痛仇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