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勞基法新制上路 中市辦勞資會議種子培訓課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8-03-01 17:41

勞工局辦勞基法種子培訓課程

因應「勞基法」修正條文自3月1日施行,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昨日辦理勞資會議種子人員第一階段培訓課程,廣邀工會界代表、律師、勞資爭議調解人(委員)等進行專業培訓,報名人數達150人,相當踴躍。

勞工局表示,新法將賦予勞資會議更多的協商重任,為擴大輔導事業單位舉辦勞資會議,勞工局將借助種子人員的專業,輔導協助勞資雙方建立良性關係。

勞工局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依據今年1月31日修正的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事業單位欲實施加班時數彈性分配總量管制、輪班間隔縮短或例假彈性調整等措施時,更需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並於107年3月1日正式上路,因此事業單位與其勞工間的對話與溝通,有賴於工會或勞資會議的良性運作。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目前統計台中勞保投保的事業單位家數約8萬6,924家,目前已設立勞資會議的家數為1萬4,550家,成立比率約16.74%,排名全國第三,僅次於台北市及新北市。

為提升勞資雙方對於協商制度功能的瞭解,市府已先針對國公營事業及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採輪班制者,及七休一例外情形的15類行業者,展開首波發文催設對象,並陸續於2至3月間辦理20場次勞基法修法及勞資會議說明會,並受理事業單位申請輔導,屆時將由種子人員主動前往事業單位進行輔導。

市府預估今年將可輔導30人以上事業單位設置勞資會議率達九成以上,及100人以上事業單位設置勞資會議比率達九成九以上,歡迎更多事業單位向勞工局提出申請,共創友善的勞動環境。

對此,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廖誼炳表示,市府辦理勞資會議種子培訓很有意義,他率領產業總工會團隊全程參與,期望藉由工會力量作為政府及企業的堅強後盾,協助勞工局輔導轄下事業單位舉辦勞資會議,共創雙贏。

針對「勞基法」新制即將上路,黃局長表示,此次中央修法兼顧安全與彈性,有助於勞工工作與家庭的平衡,並對企業營運人力安排也有助益,修正案新增調整包括休息日工時核實計算、加班時數彈性分配總量管制、加班時數勞工自由彈性選擇補休、輪班工作換班間距增加例外彈性等規定。

為加強防範勞工過勞,勞工局已整合勞動基準、勞資關係、勞工福利、就業安全及職業安全衛生各面向,規劃勞工健康保護措施,將有效降低勞工過勞風險,保障勞動權益。

市府勞工局官網也設有「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勞資會議專區」及工作規則核備資訊供民眾瀏覽,市民若有勞動權益相關問題,可下載勞工局建置之「勞動權益通App」,或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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