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傳統形象 烏日分局發揮巧思勁歌熱宣導春安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8-02-14 07:10

烏日分局請樂團宣導。林重鎣攝

為了迎接一年一度「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的到來,顛覆一般民眾對於警察的刻板印象!烏日警分局發揮巧思,不僅請來薩克斯風樂團,還有警察同仁勁歌熱舞舉辦交通安全暨犯罪預防宣導活動,讓宣導活動充滿活力,吸引往來民眾目光,最主要就是要貼近民意、讓警民有感。

活動中,由當地著名的榮豐薩克斯風樂團帶來精彩的音樂饗宴,並由警察大頭娃娃表演勁歌熱舞,顛覆警察既有的嚴肅形象,引發民眾熱烈迴響。由烏日分局長吳耀南講授相關交通法令規定,提醒民眾注意交通安全觀念,課程中生動講解,並發送宣導紀念品與民眾問答互動,加深與會民眾印象,希冀提升對道路交通安全認知及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之重要性,以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發生率,確保交通安全。

烏日分局呼籲,春節期間返鄉車潮湧現,適逢交通尖峰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慢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未讓行人優先通行。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行人穿越道,專供行人使用,車輛不得侵占、行駛;行人在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其他汽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強調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擁有『絶對路權』的觀念,你我共同遵守,保障行人安全。

烏日分局表示,車輛不禮讓行人、行人違規及防制酒駕是目前重點取締項目,警方春節期間並沒有法律假期,配合相關宣導作為、嚴正執法取締,以導正駕駛人正確路權觀念,期許為中市建構「行人優先」之優質城市,構築安居樂業的幸福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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