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公告棗及蓮霧現金救助 嘉縣呼籲災農向當地公所申請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01-31 17:56

農委會公告棗及蓮霧現金救助,嘉義縣政府和議長張明達提醒災農民向當地公所申請

1月低溫造成嘉義縣蓮霧和棗作物受災,影響收成,農民損失嚴重,農委會已公告嘉義縣竹崎、中埔和民雄為棗及蓮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即日起至2月8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仍照常受理,嘉義縣政府和嘉義縣議會議長張明達提醒災農民儘速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

本月中旬強烈寒流造成嘉義縣竹崎、民雄及中埔地區的棗子及蓮霧受到寒害,農民一年的辛勞恐血本無歸,縣府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報請中央現金救助,農委會二十九日公告,上述三鄉納入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只要損害率達二十%以上者,每公頃救助額度九萬元;嘉義縣議會議長張明達感謝政府德政之餘,也提醒受災的農民,在二月八日前向公所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竹崎、中埔及民雄等地,傳出棗子及蓮霧有寒害,張明達議長第一時間就會同縣府農業處、農改場及公所等單位會勘,替果農發聲,爭取應有的權益,令農民們感到「足感心」。

縣府表示,已經接獲農委會二十九日公告,上述三鄉納入一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本月三十日起至二月八日止,受理農民申請,損害率達二十%以上者,予以救助,救助額度是每公頃九萬元。

張明達表示,上次勘災,看到受凍傷的棗子落掉滿地,他與農民的心情一樣,真甘苦、內心淌血,幸好農委會已經公告辦理現金救助,總算可以減少農民的損失,心中的一塊石頭才落下。這要感謝縣政府落實查報的努力及小英政府的德政, 體恤果農辛酸的一面;他也提醒受災的果農,受理截止日是二月八日,農民要備好身分證、存款薄及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且最好能提前到公所申請,以免因證件不齊全,來不及補足,權益受損。

縣府概略查估,竹崎鄉棗子損害率達二十%以上的被害面積有二十五公頃、中埔八公頃、民雄三公頃。蓮霧部份,竹崎二公頃、中埔鄉四公頃。農業處表示,提報的漁業寒害,漁業署還在審核中,萬一近期又有寒害發生,業者要記得通報公所。

農業處指出,這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為每公頃9萬元,地區和作物項目分別是竹崎與中埔鄉的蓮霧和棗,以及民雄鄉的棗,救助對象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的農民。救助項目損失率達二十%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二十%者不予救助,果樹等長期作物於同一個生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應檢附文件如下:
1.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或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
3.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或公產機關同意配合提供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公函,或行政院核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公函等合法使用土地之證明文件。
4.基層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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