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導致蓮霧災損 屏縣呼籲農民保存損害證據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2018-01-28 09:40

低溫導致蓮霧災損 屏縣呼籲農民保存損害證據

今年一月低溫導致屏東縣蓮霧果樹發生災損,縣府呼籲農民,如有落果等農損,且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應於現金救助公告前,保存蓮霧災損證據之影像存證,即所拍影像應含損害程度之遠拍及近拍照各一張,照片中並有電桿、建築物、農路或其他明顯地標,可識別其土地位置等資訊。

縣府農業處指出,經縣府邀集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組成勘災小組進行勘查結果及鄉鎮公所詳報資料,計有潮州、東港、長治、麟洛、九如、里港、鹽補、高樹、萬巒、內埔、竹田、新埤、枋寮、崁頂、林邊、南州、佳冬、枋山、瑪家、春日等鄉鎮,達到農糧署訂定之「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所規定單一鄉鎮之農產物無收穫面積已達該鄉鎮農情報告最新統計種植面積百分之五以上救助標準,後續縣府將報請農糧署審核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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