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優等26日由衛生局長林奇宏分別頒獎表揚。(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106年督導考核轄內90家護理機構,有18家獲評優等、甲等62家以及乙等7家,不列等3家。其中18家優等26日由衛生局長林奇宏分別頒獎表揚。
衛生局指出,新北市轄內截至107年1月立案的一般護理之家85家、產後護理之家45家,以及61家居家護理機構等共191家。
衛生局表示,護理機構含一般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及居家護理等三類,由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現場督考護政作業、照護品質、火災預防及緊急應變等3大面向,同時提供建議輔導業者改善,提升照護品質。
衛生局表示,106年度機構獲評為優等為各類查核項目成績需達90分(含)以上,且護政作業及照護品質等必要項目指標需達滿分;另火災預防及緊急應變作業8項必要項目至少4項指標需達滿分,且其餘必要項目需達3分(含)以上;至於80分(含)至89.9分或90分以上但必要項目未達標者為「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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