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抽驗年節食品 2件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8-01-25 12:29

桃園市衛生局發布年節食品2件不符規定。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春節食品衛生安全於連鎖超市、大賣場、百貨公司、周邊雜貨店及傳統市場等場域,抽驗年節食品,包含生鮮肉品、茶葉、即食豆製品、糖果、瓜子、肉乾、香腸、蜜餞、年糕、蔬果及休閒食品等產品共81件,其中茄子、旗山金女番茄驗出「賜派芬(Spirodiclofen)」及「百利普芬(Pyriproxyfen)」農藥殘留不符規定,經查源頭分別為新北市及臺北市,已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新聞稿」供民眾參考。

桃園市衛生局提醒業者,應建立產品自主管理機制,進貨時除要求上游供應商提具產品合格檢驗報告外,進貨後也應採分批分貨品自主送驗;另其他如糖果、肉乾、年糕等食品製造業者若於食品加工製程中須使用各類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應視必要、適量使用,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品質,維護消費者健康。衛生局表示當農產品農藥殘留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2億元以下罰緩。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春節食品衛生安全,抽驗年節食品。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春節食品衛生安全,抽驗年節食品。



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蔬果之前,為減少農藥殘留,先以流水清洗或切除蒂頭,而葉菜類接近根部的莖,再用清水浸泡10至20分鐘,並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即可將農藥殘留降至最低;另現代人因忙碌會以網購方式購買年菜,購買食品時要注意是否為完整包裝,標示是否清楚,另外也應依據產品上的保存方式進行冷藏或冷凍,避免食物置於室溫太久而有壞掉的可能,衛生局建議良好的食品應保存在冷凍零下18℃(-18℃)或冷藏在凍結點到7℃的範圍,讓食品保持在最佳的狀態,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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