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別亂放冰箱保存 小心藥效變低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3-07 07:00

很多人以為藥品放冰箱保存,會因為低溫的關係可使藥品保存更久。不過衛福部食藥署表示,除非藥品包裝上有特別註明「需冷藏保存」或「請於2-8℃」存放,不然一般可常溫保存的藥品若放冰箱保存,很可能會反使藥品潮解變質,減低藥效。

食藥署表示,大部份的口服藥錠(膠囊)、口服藥水、眼用藥水、外用藥膏及開封後的胰島素,皆建議室溫(15~30℃)保存即可,不需冰在冰箱保存;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藥品,都會在藥品包裝上特別標示「需冷藏保存」或「請於2~8℃」存放,如:眼藥水氯絲菌素(Chloramphenicol)、前列素類(Latanoprost)、抗生素類藥水、未開封的胰島素…等。

食藥署指出,部分藥品經冷藏後反而容易造成藥物溶解度改變,造成藥品沉澱析出影響其均勻性,甚至影響藥效;此外冰箱為相對濕度較高的環境,也易造成藥品潮解變質。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的一般原則為「避光、避濕、避熱」,並依藥品說明書上的保存方式為準,最好存放在乾燥陰涼的密閉環境中。而需置於冰箱的藥品,需與食品區隔放置,以避免小孩誤食,並且不要擺在冰箱門邊,以免溫度不穩定而影響藥品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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