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監理站統計106年度第4季機車檢驗的10大不合格項目。(圖/苓雅監理站提供)
高雄市苓雅監理站統計106年度第4季機車檢驗的10大不合格項目,機車各式燈光異常或改裝(煞車燈或尾燈、方向燈、頭燈)名列第1、第4與第6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45.1%;另外,喇叭故障名列第2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15.7%;輪胎胎紋不足名列第3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14.3%,這些項目不僅是監理單位驗車最常見的不合格項目,亦是警察重點取締的對象。
機車檢驗最常見缺失,如在道路上被警察攔查取締,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頭燈燈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
機車檢驗的缺失都將影響行車安全,呼籲民眾的機車千萬不可擅自改裝變更,若有故障損壞應儘早修復。
倘欲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上本所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khcmv.th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