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走私大麻籽油海關急攔 114.3公斤原料市價約0.5億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2018-01-03 15:22

財政部關務署今(3)日表示,去年10月2日該關查獲有廠商走私大麻籽油(含四氫大麻酚)114.3公斤用作化妝品原料,市價約0.5億。目前全案以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為由,依法移請檢調機構偵辦。(圖/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大麻是很古老的止痛藥成分,不過人體服用大麻後,因會出現幻覺甚至成癮,很多國家都將大麻視為毒品,但也有些國家如美國、加拿大、荷蘭,均有限度地開放大麻,目前我國則將大麻視為第二級毒品。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今(3)日表示,去年10月2日該關查獲有廠商走私大麻籽油(含四氫大麻酚)114.3公斤用作化妝品原料,市價約0.5億。目前全案以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為由,依法移請檢調機構偵辦。

高雄關表示,有廠商報運進口土耳其產製化妝品原料一批,其中含有毒性之大麻籽油重約114.3公斤。高雄關指出由於歐洲部分國家對大麻相關產品管制相對於本國寬鬆,且難以從外觀上辨別內容物是否含有毒性成分,該關查獲後經移請權威機關檢驗。

此批大麻籽油送檢後,發現已超過管制濃度(10 ppm),已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定義的第二級毒品。因此高雄關以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為由,依法移請檢調機構偵辦。

高雄關表示,四氫大麻酚為台灣列管之第二級毒品,服用後易導致焦慮、行為及精神異常等,將嚴重影響國內治安及國民健康,不可不慎。高雄關也呼籲民眾勇於檢舉不法走私,免費檢舉走私專線:0800-7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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