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飲料店、麵包店等7行業 元旦起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

記者鄧富珍/彰化報導 2017-12-31 12:02

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圓形貼紙的張貼。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從2002年起推動購物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購物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

環保署將於107年元旦起擴大管制對象,包含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預計再納管約7萬家業者,並取消厚度管制,至於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而提供塑膠袋的業者,第一次將警告,再犯將可罰新臺幣1200到6000元。

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圓形貼紙的張貼宣導。

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圓形貼紙的張貼宣導。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透過漸進式輔導,於106年9月起開始進行店家宣導及訪查,已發放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圓形貼紙及DM宣導,並已實地訪查877間相關店家,店家皆已將相關宣導單張張貼於店面明顯處,配合政策執行,將於107年下半年度起執行嚴格稽查。

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海報。

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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