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身障者就業服務 屏縣表揚進用身障者工作績優單位
為鼓勵企業及民間團體多給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縣府5日舉行「106年度屏東縣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單位暨支持採購屏東縣庇護工場產品單位表揚頒獎典禮」,縣長潘孟安親自表揚進用身心障礙工作的優良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關(構)。潘孟安表示,身障人力是企業好助力,期勉政府與民間共同努力打造身心障礙者職場無礙的快樂天堂。
潘孟安指出,希望藉由公開表揚,將身障朋友們工作的積極進取、企圖心及競爭力散播出去,讓社會大眾對身障朋友的就業能力、就業態度有更全面的認識與肯定。
潘孟安說,感謝進用身障員工的績優事業單位,願意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及友善職場空間,展現社會責任。他表示,政府與民間共同秉持「跨越障礙、職場有愛無礙」的精神,維護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及落實就業服務。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定額進用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以上者,進用身障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屏東縣在執行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現況,達法定進用義務機關(構)計有367家,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950人、已進用1,763人、進用率達182.74%,屏東縣是超額進用現況,其超額進用百分比為82.16%。
在此次頒獎表揚活動中,首辦「鼓勵企業團體訂購屏東縣庇護工場產品優良單位表揚」,每一份的支持採購都是庇護工場持續進步的動力,是讓身心障礙者可自主自立昂頭驕傲樂在工作中,享受工作的幸福,體會生命的價質。
政府部門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依法推動設立庇護工場,協助對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用競爭性就業巿場,需長期就業支持的身心障礙朋友,依障礙類別提供就業服務與場所,透過相關的職能訓練,加強工作能力,都能激發身心障礙人士的信心、毅力與勇氣,使其走出陰霾發展工作潛能,達到自我實現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