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 嘉縣將增加列管1千4百多家業者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7-12-05 16:33

嘉義縣環保局12月5日在彩虹商場商店街「嘉愛不加袋,塑膠少一袋」減塑宣導活動

107年1月1日起,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將從原先的7大類,大幅增加到14大類,嘉義縣環保局12月5日在縣治所在地彩虹商場商店街舉辦「嘉愛不加袋,塑膠少一袋」宣導活動,呼籲全民重視塑膠袋所帶來的環境問題,以實際行動響應減塑行動,減輕地球負擔。

塑膠袋為生活帶來許多便利,舉凡食、衣、住、行到購物消費行為,已經是習慣性的人手一袋。雖然塑膠袋與生活息息相關,但也造就國民用塑成癮的生活模式。根據統計,臺灣加總每年用掉180億個塑膠袋,平均每人每天使用2.7個以上的購物袋。

環保局91年起配合環保署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工作,針對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以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進行稽查管制,107年1月1日起,環保署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管制對象將由7大類行業擴大為14大類(新增飲料業、西點麵包業、藥局及藥妝業、洗衣店、書籍及文具零售業、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嘉義縣將增加列管1千4百多家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由業者自訂厚度與塑膠袋價格。

環保局長顏旭明5日率領同仁在彩虹商場商店街舉辦宣導記者會,呼籲業者與民眾「嘉愛不加袋,塑膠少一袋」,自備環保購物袋及餐具,減少依賴塑膠袋習慣,讓「環保輕鬆有愛,時尚又簡單」,共同為保護地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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