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未定期檢驗排氣 罰款2千元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12-05 15:59

機車出廠滿5年每年應檢驗排氣1次,截至今年11月15日,台南市全市應檢測的機車有864,549輛,已定檢機車620,263輛,尚有244,286輛未定檢。環保局呼籲今年度尚未定期檢驗的車主,盡速至機車排氣檢驗站檢驗排煙,顧荷包又保健康。

環保局指出,該局加強稽查未定檢機車,運用車牌辨識系統及巡查作業,一經發現則再次寄發通知提醒盡速定檢,仍舊未定檢者則逕行開單告發,處新臺幣2,000元罰款,今年已處分585件。已接受排氣檢驗但排氣不合格,有1個月改善期,逾期未複驗合格者逕行開單告發,處新臺幣1,500元罰款,今年已處分229件。

環保局表示,機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發照月份的前後1個月須接受排氣檢驗。環保局在應檢驗期間均寄發明信片通知車主到檢,除了避免排煙超標污染空氣,車主亦可檢查機車性能,確保正常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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